吴文辉出山 进击吧,网络文学
DONEWS报道,吴文辉入主腾讯文学几成定局。自媒体人翻出一年前吴文辉在起点时虎嗅网对其的最后一次采访,对吴文辉当年经营理念与发展思考进行再度回顾。一年后,即将出山的吴文辉是否依旧坚持当初的想法,亦或有新的改变?
来源:微信账号:郝闻郝看
郝语在前:文学占领手机?是的,起点创始人吴文辉与小郝子交流的时候,已经非常确认地说,网络文学已经占领了移动互联的高地,从收入分成,业务嬗变来看,已成为来定势。
的确,快速增长的网络文学在整个互联网产业里不算特别起眼,但在全新的互动娱乐的产业链中,原创文学内容兼有版权资源“苹果园”(文学作品可衍生出剧本、脚本,为影视剧、游戏提供丰富原料)和移动互联网入口的价值,这使得吴文辉和他的团队,在出走盛大后,成为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争夺的非常好的理由。
从近期的消息来看,吴文辉即将执掌腾讯文学。先前,腾讯互娱年度发布会官网曝光了一个悬念——一个老板椅上的人物剪影。答案不言自明,时隔一年,吴文辉的出山亮相,极可能就在明天互娱年度发布会。
有人在猜吴文辉执掌腾讯文学的具体名分,有人在猜腾讯放在吴文辉身边的男人会不会是另一个CEO.侯……小郝子关心的,是重新出发的老吴,是否能真的实现最初的梦想——流量、渠道、自由度——一个“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网文事业。
2013年3月到2014年4月,吴文辉用一年的时间才确定他的不变与变。有消息称:腾讯打算将整个泛娱乐战略中的文学板块,全都划给老吴,腾讯文学的建立,基于“泛娱乐”战略的布局,而它的发展,至少目前看来,也许更多在于吴文辉的内容和腾讯的渠道能否无缝结合。
个人认为,去年种种之前,吴文辉曾多次代表起点中文网与时任盛大文学CEO的侯小强争取权益,但因为盛大集团将内容生产与版权运营割裂的缘故,起点中文网只能通过网站销售小说,难以把控衍生商品的品质和收益,甚至接入盛大自己的支付系统时都还要如第三方那样另外付费,十分痛苦。所以,盛大的强烈意志与吴文辉的逆反情结激烈冲突,最终,导致吴文辉团队的出走。
如今,吴文辉几经波折,决意加入腾讯,期待的是,腾讯这边在管理级别和资源上给予最为优渥的支持。
在这个节点,小郝子想重温去年3月,发布于虎嗅网的文章,是对吴文辉在起点时的最后一次采访,希望通过回顾,来展现其思路。如果有机会,小郝子也很想问问老吴,经此一年,下述这些他曾经的经营理念与发展思考有无改变?变数几何?
好久不见,“老虎是要吃肉”的吴文辉。
以下为虎嗅网2013年3月9日头条原文节选:
作为起点中文网签约的白金作者,“跳舞”的工作大多是SOHO在家,每天早上醒来,先在网上刷刷微博,浏览些小说,看一看电影,玩两把游戏。“等心情彻底愉悦放松了,再打开Word码字。”跳舞说道。就这样,9年时间,他完成了4部都市小说,3部玄幻小说,正在撰写一部玄幻小说。其作品总点击数过亿,还有多部被改编为网络游戏。他本人也成为年入百万左右的“大神级”网络作家。
“随着这群写手的成长,网络文学也渐入佳境,不仅融入文艺创作的主流,更成为影视剧、游戏的策源地。”起点中文网创始人吴文辉这样告诉记者。
11年前,他与几位朋友一同创立起点时,并没有如此宏大的构想,那时,起点还只是网络文学发烧友交流、分享的平台。此后,这块“磁石”不断聚集人气,借助读者付费、作家分成实现商业化,加速做大市场份额,因此,被陈天桥相中,最终成为盛大网络的一员。
此后,陈天桥将起点中文网与旗下晋江文学网、红袖添香等原创文学站点整合,成立盛大文学,网络文学由此集中于盛大一家,吴文辉也成为盛大文学的总裁。
最近的数据显示,盛大文学拥有约600万部作品,每天有8000万字的新增量,拥有作者总数超过160万,占网络文学市场超七成份额,仅起点一家便掌握市场近半壁江山。
而随着《步步惊心》、《裸婚时代》、《甄嬛传》等电视剧的热播,网络文学影视化大潮不期而至,加上《鬼吹灯》、《斗破苍穹》等改编成网游的热浪,网络文学已不再是局限于读者、作者、网站的小生意,而是文化创意源头,数百亿元产业的源泉。
“如今,网络文学作品就像苹果。”吴文辉比喻道,它们既可以直接拍卖,也可以像制作苹果酱一样,取精去粗,将内容改编成游戏策划、影视剧本、手机文章。因此,版权的生意越来越有利可图,盛大文学这样的“苹果园”自然也越来越“长袖善舞”。有预测称2012年度,盛大文学的收入有望突破10亿元,利润达到1亿元,按份额,当然起点的贡献最大。
创新出挖掘写手系统
如果把盛大文学和起点比作网络文学的大树,那么跳舞这样的写手“大神”就是不断为它输送养分的根。
“起初,我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职业写手。”跳舞告诉记者,2004年,他辞去原先外贸公司的工作,在家休息调整,因为爱好网络文学,每天呆在起点上看各类小说,最终忍不住技痒,开始了“玩票”写作。没想到刚写了几万字,起点的编辑就联系跳舞,让他成为签约作者。
按照起点联合创始人罗立的说法,这是起点发现写手的第一步,资深编辑们会对上传的新书进行交叉审读,共同评判一部作品的价值,经过这第一轮筛选的新书会作为种子,接受读者的检验。
此时,衡量作品的有两项重要指标,一是读者点击数,另外一项是收藏量。借助起点的第一轮推荐,优秀的作品很快能够踏上人气快车道。对于脱颖而出的作品,起点会选择进行第二轮内部宣传,在网站醒目位置给予“强力推荐”。“强推”时,以网页为宣传载体,引导读者加速对作品的筛选,一般作者会顺势快速更新小说,甚至控制小说剧情进入高潮,借此迅速累积人气。如果作品的收藏量达到一定数量,作品便会“上架”,即开始进入收费阅读模式。此后,读者们自愿为好作品付费,写手们就可以获得来自于起点的稿酬分成。
而起点为了降低基层“上架写手”的流失率,与作者签订“保底”协议,保证其每个月基本的生活,再以他们作为金字塔的塔基,当上架作品的买单者更多时,“上架写手”晋升为“优秀写手”,月收入3000元左右,其上还有“超级写手”,月收入超过5000元,最高段位则是跳舞这样的“白金写手”,月收入稳定在数万元,成为写手“大神”。
“当然,这还不能保证挖掘出所有‘大神’。”吴文辉解释道,由于网络文学作品都是连载形式,某些新书可能起初不够吸引人,但却有可能“光武中兴”,起点的编辑们不仅要关注新书,发现老作品焕发出新活力之后,同样也可以签约、上架,帮写手一路晋升到白金级。
同时,编辑还需要将眼光开阔到整个互联网。当初,《鬼吹灯》最早在天涯社区连载,一个个小的灵异故事,吸引了诸多粉丝。当时,起点并没有这种类型的小说,但编辑们几经讨论,还是决定与作者“天下霸唱”联系,将《鬼吹灯》引入到起点。
令人意外的是,《鬼吹灯》的市场反响异常强烈,不仅读者踊跃付费,出版商更是踏破门槛争相为其出版实体书,仅游戏版权就售出数百万元的高价,甚至还激发一批新人纷纷效仿,灵异小说由此大型其道,成为网络文学特有的一股势力。
而更加重要的是,编辑们还得在“潜在”大神们“跑偏”的时候给予建议。“特别是一些缺乏文学功底的作者,写作上可能比较随性。”罗立解释道,因此,编辑们会根据网络作者的写作特点,提供一些指引,阐明哪些情节的撰写容易形成阅读障碍,造成读者流失,并且分享“作者学堂”里过往大神们的写作经验。
如此,编辑的专业直觉加上读者的买单投票,起点这套挖掘写手的系统开始被同行复制。而凭借先发者优势,起点早一步挖掘出跳舞、唐家三少、我吃西红柿等超级作者,因其作品大热,版权被影视、游戏制作商争相购买,起点赚得盆满钵满,成为了“果树”林立的“苹果园”。
版权作手的玩法
显然,“苹果园”的商业轮盘再也不局限于苹果(作品)本身,更大的生意则是出于对它的深加工——版权的买卖。“也就是将优秀的作品和作者推出去,把需要版权的制作方拉进来。”吴文辉如此解释道。
2006年以后,最先向起点“苹果园”抛出橄榄枝的是传统图书出版商,当时风靡的《鬼吹灯》被各大出版商疯抢,实体图书一出版,便大卖数十万册。然而,令人心痛的是,《鬼吹灯》各种盗版书横行于世,版权价值因此大打折扣。
于是,吴文辉和手下的高管们开始寻觅更好的版权变现渠道。
是时,影视和游戏的脚本购买价格飞涨,单价从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看上去是十分诱人的大生意。“毕竟影视、游戏,与网络文学一样,都是文化消费品,形式不同,却可以有共通的文化承载。”吴文辉解释道。因此,当消费者认可了文学作品,由其改编的影视剧、游戏同样可以积聚人气。
曾参加诸多影视剧制作的高岩对此十分认同。在她眼中,单纯依靠编剧撰写剧本,没有经过市场检验,风险很大。而利用网络文学名著改编影视剧,版权费用并不高出多少,并且更容易获得市场认可,省下大量营销费用。
例如之前大红大紫的《步步惊心》,开播之前,未做营销,网络搜索量已超过150万,电视剧开播后,迅速在青年人群中引发轰动,一个月内关注度暴涨15倍,创下各种收视纪录。
“因此,我们与版权需求方有‘共振’的基础,剩下的就是寻求‘共振’的频率。”罗立告诉记者,必须与影视、游戏制作方保持信息对称,才能“好货卖要家”。于是,盛大文学设置了“版权策划人”一职。他们的工作就是做好版权供求双方的“媒婆”。
首先,这群版权策划人会将排行榜的顶尖的作品纳入候选名单,了解其人气变化情况,解构小说的特征,比如小说是武侠类、都市类还是灵异类;主要受众的年龄层次;情节设置如何,主要人物有哪些,个性是否丰满……以此来判断作品适合被何种版权方接受。
比如,《步步惊心》是一部典型宫斗类的作品,人物刻画很丰满,角色特征突出,节奏张弛有度,剧情跌宕,很有悬念感,它就很适合同时改编为电视剧和游戏——按照电视剧集发展情节,按照游戏关卡变换场景进阶。但某些玄幻、灵异类的小说场景太过天马行空,只适合在游戏或动漫中实现,并不适宜于影视表现,过多的电脑特技会导致制作成本飙升。
其次,版权策划人也对版权收购者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们有各自经营的圈子,哪些公司爱做古装剧,哪些公司爱做现代剧,谁有做灵异类游戏的项目,谁又有投资仙侠类网游的潜质……如此下来,知己知彼,才能保证自己推荐出去的网络小说,获得最好的出价。
现在,随着盛大与版权需求方彼此了解越来越深入,更多的游戏、影视制作商甚至被“拉”入了网络文学的创作。
“我们越来越了解网络上的写手,明晰他们的商业价值。”某游戏公司CEO肖琰告诉记者。像“血红”那样的大咖,先期多部作品的成功,已经证明他所擅长的领域,又有大量热爱玄幻的年轻忠粉,与网游玩家具有天然的重合,因此当他还在策划新作《光明之源》时,便有游戏公司预定了版权,双方协商将小说代入游戏的构架,两者相辅相依,互为宣传,整体版权的声势自然水涨船高。
而随着版权“推拉术”的日臻完善,网络的超级写手都因版税而赚得大量真金白银,如“唐家三少”,就以5年3300万元的收入问鼎“网络作家富豪榜”。同时,签下他的盛大文学也因版权分成赚得盆满钵满。
毫无疑问,现在的网络文学已经成为辐射影视、游戏等创意行业的大生意。不过,在吴文辉看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还少不了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的和谐共生。某些只知道一味向作者索取作品,涸泽而渔的平台,势必被作者摒弃,最终成为无果可摘“苹果园”。这恰是未来行业内优胜劣汰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