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法院再次败诉 被判支付510万元赔偿
360在互联网行业中的流氓形象可谓家喻户晓,恶意篡改用户设置、强制捆绑安装种种行为完全不顾用户的利益。这家所谓的安全公司靠与其他公司口水仗起家,经常与其他公司对簿公堂,并创造了“连败不断”的傲人战绩。近日,北京二中院的一纸判决则将其“战绩”再刷新高,在搜狗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中,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正常安装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搜狗510万元巨额经济损失,这是目前业内同类型案件中的最高赔偿金额。
在这次判决中,安全软件的相关责任首次在法律框架内得以明确,为起诉类似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指出, 360作为安全服务企业,同时经营非安全类终端浏览器软件,导致其既是裁判者,又是浏览器的竞争者。因此,360在以安全服务企业身份对他人产品做出评判和监督的情况下,也要对自身产品施以同样的审查标准,不能以安全服务企业自居来代替用户做出选择。另外,510万元的最高赔偿金额,更体现了该案件对互联网行业竞争方式的规范化的积极影响。
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判决强调:跨领域经营的互联网企业有义务确保其在各领域内的角色相互独立,不得借助其在一些领域的特殊地位干涉其他领域内的正当商业竞争。考虑到IT产业中几乎所有的主要企业都处于横跨数个具体领域发展业务的“跨界”状态,该判决所引入的“多重角色独立”这一新思路,将使IT企业在复杂市场格局下的侵权责任判定更为清晰,从而有效地遏制类似“裁判兼选手”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360公司这样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自身产品的问题了,360多次利用捆绑、恐吓等流氓手段,绑架用户,这不仅对其他互联网厂商造成了损害,更是不尊重用户的体现。业内专家表示,如今在互联网行业中利益冲突在所难免。然而,360每输掉一场官司,都会通过微博、微信和网站都对手进行恶意抹黑,已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整个行业的排挤,也会迅速失去用户,最终把自己逼入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