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有人管吗 监管的边界何在?
“无人机”已成为当下新闻热词。无论在军事还是商业新闻板块,甚至在社会板块中,无人机相关的新闻都备受关注。眼下,无人机还引起了美国学术界和政界的关注。
新美国安全中心近日发布报告《无人机扩散的世界:技术先行者》,作者凯莉·塞勒认为无人机可能赋予非国家行为体和个人更大的破坏力。而布鲁金斯学会非驻所研究员约翰·比利亚塞尼奥尔则认为,无人机带来的破坏能力远小于其创新潜力,它未来能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公司和就业岗位,有很大的经济潜力,如果美国想成为无人机领域的领导者,就不能进行严格监管。
无人机的四种类型
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无人机充斥的世界。现今,超过90个国家及非国际行为体都在发展无人机,其中至少30个国家拥有或正在发展军用无人机。
在探讨无人机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冲击前,塞勒先通过获得无人机的难易程度和无人机生产或操作技术和基础设施这两个标准,将其分成四类:消费级无人机、中型军用和商用无人机、大型军事专用无人机以及隐形无人战斗机。
消费级无人机的价格一般在几百到几千美元,通常由零件组装而成,无需正式的基础设施,也不用操作培训,一般能装载重量在千克级的少量货物,可飞行航程为几千米,能拍摄高分辨率图像并在千米的范围内实时传送,续航时间很短,不超过15分钟。
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2011—2013年,世界最大的消费级无人机公司深圳大疆创新年收入增长了30倍,高达1.3亿美元。按照这一趋势,其2015年收入或可达10亿美元。美《航空与太空技术周刊》刊登的分析报告显示,未来10年,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达到673亿美元。消费市场迅速扩大可产生规模效应,降低无人机生产成本,提升无人机的技术创新。塞勒预测,未来消费级无人机将呈现传感—避免障碍的导航模式,加密通讯链接,多机联合操作控制,航程、装载量、续航能力增加及导航系统升级等技术趋势。
中型无人机目前在商业领域运用广泛,如进行专业航拍、播种打药、察看灾难范围和提供救援等。其中最有名的是亚马逊希望试验用无人机投送快递,不过这一举动因美国联邦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而在美国境内受到限制。现在世界上有87个国家都在使用或发展中型无人机,大到美国和中国,小到塞浦路斯和多巴哥。
因价格低廉,中型无人机不仅在国家层面,很多非国家行为体也用其进行军事活动。例如,哈马斯和真主党都拥有中型无人机,分别是可能由伊朗提供的Ababil-1和Mohajer 4。他们多次将无人机驶入以色列领空,因为体量小,有几次以色列的雷达都未能发觉。
大型军事专用无人机售价高达千万美金,需进行扎实的训练及相应的基础设施来操作。因此,非国家行为体目前还未接触到该类无人机。但未来5—10年,这类无人机将迅猛发展。
隐形作战无人机是无人机技术最精尖的系统,类似于非常先进的第五代战斗机。当今世界只有美国能将其投入使用,但不出口,对其讨论也甚少。尽管相关资料是高度机密,不过美国国防官员证实,美国至少有两架隐形作战无人机存在: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研制的“RQ-170哨兵”和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研制的RQ-180。俄罗斯、以色列、中国、印度、法国等国家现在也在积极开发隐形作战无人机技术。
监管的边界何在?
最近一个亚马逊网站上的评论截图红遍社交网络。一名顾客对该网站出售的无人机评论说:“你们的无人机续航时间太短了!害得我用它运送毒品时,因为没电被警察抓住了!”
这是无人机暴露出的安全问题的一角。塞勒在报告中提问说:有了无人机,国家之间是否更可能对他国进行监测或袭击?既然无人机上没有人员部署,一国是否会更倾向于将无人机击毁?如果一国打击了另一国的无人机,这算是战争行为吗?
这些问题暂时还没有答案。但像用无人机运送毒品、爆炸性物质或生化武器的可能性正引起公众关注。特别是消费级无人机,它售价亲民、部件可集装,厂家很难追溯到个人。如果恐怖主义组织或有反社会倾向的个人借助无人机实施恐怖活动,其破坏后果将因无人机技术放大数倍。而且,它体量小,监管部门很难监测,再加上未来或将实现多机联动技术,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
此外,隐私也是无人机带来的一大问题。想象一下,你正在家里浴室淋浴,以为拉上浴帘就很安全,但一架无人机此刻却正趴在窗户上,拍下高清照片。该场景在当今的无人机技术下已可实现。
无怪乎奥巴马今年2月专门发表讲话《在国内无人机使用中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同时保护隐私、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要求使用无人机的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并要求国家电信信息管理局牵头成立一个各利益攸关方参与的框架,为商用及私人用途的无人机制定隐私、可信度和透明度相关规则。
就像奥巴马的演讲标题一样,布鲁金斯学会非驻所研究员约翰·比利亚塞尼奥尔被参议院商业、科技和交通委员会下的航空操作、安全和安保委员会召唤前去作证,为参议员们讲述《无人机系统:安全、创新、经济冲击与隐私方面的重要考虑》时,也将无人机带来的创新和经济影响力置于首位。
他说,在考虑为无人机制定新的隐私相关法律条款时,不能忽略美国已有的保护机制。他认为,美国现有的隐私保护法律已非常强大,联邦层面或州层面针对无人机的隐私法律保护条款制定应非常小心,避免过度保护。
在将无人机整合进国家空管系统方面,比利亚塞尼奥尔认为,美国需重新审视500英尺以下空管系统的规则和管理。未来,随着更完善的设计和测试,飞行高度在视野外的无人机能创造很多新的应用(如自动搜寻和救援),美国国会应建立无人机安全测试机制,准许其在联邦航空局允许的郊外地点进行安全测试。
他还表示,机器人技术将是本世纪最重要的高端技术之一,如果美国要保持技术领导者地位,就必须有一个强大的机器人产业。无人机是机器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消费级无人机的创新,可能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公司和就业岗位,有很大的经济潜力。美国不宜监管过严,阻碍无人机的创新和发展。
如此看来,以无人机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不仅是创新的洗礼,更是对科技政策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