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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打造训练战略 看看美军怎么玩无人机

  随着大规模联合作战行动的增多,对无人机在战场上进行系统运用与管理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无人机任务的拓展,使美军各军种已达成共识,需要建立多军种无人机运用战术技术与程序,并融入到各自的训练之中。那么无人机系统训练战略该如何部署和进行?就此,《现代军事》组织编译了美国兰德公司国家安全研究处的发布的报告《打造无人机系统训练战略》,从无人机系统训练概念与训练体系说起,对美军无人机训练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当今的大规模作战行动通常为联合作战行动,需要并强调各军种的相互依赖性,并且遵循联合条令、联合作战概念和联合战术技术与程序。鉴于此,美国国防部训练转型实施计划要求开展跨军种、跨机构、跨部门联合训练,从而提高联合部队的战备水平。联合训练指南与出版物,可以指导各军种之间的协作,优化各种作战能力的联合运用。

  关于无人机在战场上的运用与管理,美军迄今尚未出台联合出版物进行规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的实践,无人机的作用已从最初的情报、监视与侦察,发展到武装监控、目标定位、通讯支援、攻击与交战。在未来,无人机还可能执行后勤保障与伤员撤运任务。随着无人机任务的拓展,美军各军种已达成共识,需要建立多军种无人机运用战术技术与程序,并融入到各自的训练之中。根据目前达成一致的《多军种无人机运用战术技术与程序文件》,无人机在作战中将以3~5架编组,与空域管控机构进行协同,并包含在空域控制命令、特别指令以及空战任务命令之中,从而将无人机系统与有人驾驶飞机相区分,并防止遭到友军防空系统的误击。

  无人机系统训练概念与训练体系

  无人机系统训练概念

  无人机系统在现代战场的地位,源于无人机平台、无人机平台操作者以及设计将无人机融入战场的用户相互之间的协同行动。只有通过训练和实践,才能实现无人机、操作者与用户之间的有效协作。这种训练将从无人机站开始实施,并将在一些大型训练中心进行更为复杂的演练,例如加利福尼亚州欧文堡的国家训练中心、棕榈基地的海军陆战队空中地面作战中心和路易斯安那州波尔克堡的联合战备训练中心。实现这种协同作用,是无人机系统训练的基本组织概念。

  需要明确的是,兰德公司所研究的无人机系统训练组织概念并非围绕着无人机控制员或者载荷操作员。他们的技能对于无人机作战行动而言不可或缺,但提高无人机系统的战斗力需要依靠无人机平台、操作者和用户之间的有效协同。这种训练始于无人机站的小型无人机系统,并沿着地面部队的层级,逐渐将大型无人机系统融入到更高层级部队的作战行动之中。如果处置得当,无人机控制员和载荷操作员的技能也将在训练中得到巩固和强化。不过,在训练开始之前,各军种需要决定将如何使用无人机系统,如何将无人机融入到部队之中。各军种仍在研究如何在非常好的程度上发挥出这些无人机系统的能力。各军种的做法各不相同。

  陆军

  无人机系统起初被视为实施侦察监视与目标捕获的传感器平台,并且得到了情报界的积极推崇。2003年,陆军航空兵取代陆军情报局,成为发展无人机系统的主要倡导者。此后,无人机系统的职能从承担相对被动的情报搜集任务,转变为执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搜索、侦察与攻击任务。这种转变的一个结果,就是无人机操作员常常与有人驾驶飞机的机组人员搭配合作,执行搜索与侦察任务。不过,无人机系统操作员与有人驾驶飞机的机组人员目前仍然分别属于不同的团队,接受不同的训练计划和项目安排。

  此外,陆军正在试验如何为“大鸦”——一种小型、手动发射无人机提供支持。对于“大鸦”无人机操作员而言,并没有专门的军事专业类别。担任“大鸦”无人机操作员是一项兼职任务,需要进行额外训练。“‘大鸦’无人机骨干训练课程”是一项历时3周的教官培训项目,需要在教室及野外实施。受训者将学习如何维护和操作该型无人机,如何判断无人机能否起飞。该计划需要教官在完成培训后返回无人机站,培训部队班一级人员操作“大鸦”无人机。

  海军

  海军采取不同的方案,将“火力侦察兵”无人机和广域海上监视系统融入舰队。“火力侦察兵”的维护人员与控制员已经在有人驾驶直升机上进行了技术训练。此类训练历时6周,在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海军航空站“火力侦察兵”训练中心进行。

  MQ-4C无人机是海军版的“全球鹰”。该型无人机是在广域海上监视系统项目中研发而成。海军仍在对应用这种无人机的战术技术与程序进行更新,准备用于海上作战环境。该无人机将配备于海军海上巡逻队,与P-8多功能海上飞机形成补充。

  空军

  空军作战概念强调远程分工作战,这种概念最早在内华达州克里奇空军基地全球作战中心进行演练。目前,美国大陆本土共有6个此类作战中心,为战区的5支无人机发射回收部队提供保障。美军在师、旅、营级均配属了战术空中控制小组;在为特种作战部队提供支援时,这些小组的配属层级更低。战术空中控制小组通过机载超高频电台或卫星通讯,直接与“捕食者”行动进行协调。与其他空军力量一样,无人机可通过空战任务命令,为地面部队指挥官提供支援。空军无人机控制员与载荷操作员均为现役军官。

  海军陆战队

  海军陆战队有专门的无人机中队,驻在加利福尼亚州棕榈基地海军陆战队空地作战中心。海军陆战队队员负责执行与无人机相关的各项任务,包括飞机起降和飞行,以及机载照相机操作。

  总之,各军种都在试验使用无人机以及将无人机融入部队的非常好的途径。无人机训练的总体目标非常清楚,即通过作战平台、操作员和用户的有效协同,提高战斗力。这也是无人机训练体系的主旨。

  战术无人机训练体系

  无人机训练系统关注的重心是提高战斗力,具体运行是先将训练有素的单兵打造成单元,再将这些单元训练成为协同行动的部队。不过,各军种使用无人机的方式各不相同。无人机可分为不同的层级。军事计划者在制定无人机使用计划时使用层级系统,将各类飞机包含在内。层级反映的并不是飞机的机型,而是飞机担负的职能。图表一显示的是无人机系统组合及其担负的角色。

  图表一中的金字塔形状显示的是美军对于使用无人机训练系统提升陆军和海军陆战队战斗力的考虑,通过有机地结合陆军和海军陆战队的无人机系统以及空军无人机系统,为地面部队提供支持。通过训练和实践,使作战平台、操作员和用户达到协同的效果。各军种已承诺将他们的训练结合到协同一致的多军种战术技术与程序之中。无人机训练体系必须具有牢固的基础,即无人机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初始单兵技能训练。金字塔形状的较高层级大体与地面部队的排、连、营、旅级相对应。左右两侧的箭头,指代的是具体的无人机系统及其支援的地面部队层级。

  在无人机训练体系中,地面部队系统——陆军和海军陆战队——与空军系统排列在图表两侧,与支援的金字塔形状层级相对应。对应的具体层级标示出需要满足的训练需求以及训练地点。例如,班排级的训练使用的是“大鸦”无人机,在无人机站实施。连一级的训练仍然在无人机站实施,但连长可从“影子”无人机获得信息。

  在营一级的训练中,营长通常可以调配“影子”无人机。有时候,配属该营实施作战支援的陆军航空兵部队会配备该型无人机。对于旅一级的训练,最好在机动作战训练中心进行。美国陆军所有的无人机系统,从小型的“大鸦”到大型的“灰鹰”,均可为其提供保障。

  图表二中的金字塔形状显示的是海军无人机训练体系。与图表一不同的是,海军在较高的指挥阶层中并没有层级结构。在战术级别,海军配备的无人机只有“火力侦察兵”。操作员初始训练是整个训练体系的基础,通常在母港附近的校舍进行。作战训练在舰队作战区域进行。海军无人机训练具有持续性,在部队部署时继续进行无人机的作战训练。

  无人机操作者和维护人员需要进行初始训练,掌握必要技能,并将进行小组训练,打造任务区域行动能力素质。对于舰船而言,单元训练科目在港内和航行过程中进行。在最终评估阶段,上级指挥官将对舰船在各个任务区域的行动情况做出评价。

  在最终评估之后进行集体训练。此时,舰船将作为航母攻击群的组成部分。集体训练将结合港内和航行过程中的训练科目,并最终在联合训练部队演习中,由舰队指挥官进行评估。美国海军正在研发无人机系统战术与程序,并计划将无人机系统训练融入到部署前的准备工作之中。

  在完成联合训练部队演习后,部署的航母攻击群将与其他军种部队进行综合演习,展示其在联合作战环境下进行通信和作战的能力。

  美军无人机训练状况评估

  10多年来,美军无人机训练的重点一直是培养无人机控制员和载荷操作员,为阿富汗和伊拉克作战行动提供支援。随着阿富汗作战行动进入尾声,以及作战需求和技术创新的发展,无人机训练和组织结构也将发生变化。

  在评估无人机系统训练状况时,兰德公司评价的并不是无人机自身的飞行,而是完成军事任务的情况。任务的完成取决于无人机以及相关部队的协同行动。这就需要将无人机完全融入到作战部队的集体训练以及指挥员与参谋人员的培训之中,并将过去和当前作战行动的经验教训融入到教育训练项目之中。

  无人机系统的相关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如何操作无人机,还需熟知他们所支援的作战行动基本要素,以及如何将无人机的能力融入到执行任务的行动之中。同样,作战人员必须充分理解无人机的能力及其对联合部队战斗力的补充,以及如何将这些能力融入到作战行动之中,达到非常好的效果。为此,作者将根据在各军种基地的实地调研情况,对地面、空中和海上部队的无人机训练状况进行评估。

  地面部队无人机训练状况评估

  陆军和海军陆战队的地面作战行动本身就较为复杂,将无人机系统融入作战指挥,进一步增加了这种复杂性。如果使用者能够有效地将无人机融入各级地面部队及其保障单位,可能会使之成为力量倍增器。

  操作者及保障人员训练

  陆军和海军陆战队已经建立了无人机专业素质训练。陆军的无人机操作者为现役军人,军衔在一等兵与军士长之间。海军陆战队的无人机编组类似于空军,通常由1名连级指挥官领衔,并辅以指挥控制人员和载荷操作人员。

  “猎人”、“灰鹰”与“影子”无人机及传感器操作者训练:通常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在亚利桑那州华楚卡堡进行通用核心课程训练,历时约9周;第2阶段是各类机型的针对性训练,包括模拟训练和飞行训练,“猎人”与“影子”无人机训练历时12.5周,“灰鹰” 无人机训练历时25周。

  “猎人”、“灰鹰”与“影子”无人机维护人员训练:在第13航空团第二营组织实施,每两周开设一期培训班,每期学员16人。在完成17周的训练后,受训者将具备对“影子”无人机进行维护的资质。对“猎人”与“灰鹰”无人机进行维护,分别需要增加10周和18周的训练时间。

  陆军“大鸦”无人机操作人员训练:佐治亚州本宁堡的陆军卓越演习中心组织实施小型无人机训练教官培训。受训者完成培训后返回无人机站,对所属部队的无人机操作人员进行施训。本宁堡的训练科目主要针对无人机站人员训练管理项目,并协助分队指挥员进行无人机飞行理论与实践训练评估。

  海军陆战队无人机指挥员——控制员训练

  此项训练以无人机指挥员课程为开端,在华楚卡堡实施,为期2周。海军航空兵武器与战术中队训练在亚利桑那州尤马空军基地进行。无人机操作员与载荷操作员训练在华楚卡堡进行。海军陆战队无人机操作员训练将进行9周的共同科目和12周的“影子”无人机专项科目训练。

  作战训练

  大型无人机系统的专业分工更细,因此操作员与维护人员在到达无人机站时,已经完成了初始素质训练。为了继续保持技能水平,机组人员必须保证最起码的飞行时间。目前,美国陆军需要“影子”无人机的每名机组人员每月保持4.5小时的飞行时间。但是,在“大鸦”无人机方面,陆军难以保持足够数量的合格的操作者,部分原因在于相关部队无法做到始终维持高素质的操作者,并通过实际工作保持其业务技能,也难以在这些人离职后及时安排替代人选。

  对于这些无人机系统而言,未来的关键问题在于确保机组人员有足够的飞行时间与地面部队进行训练。海军陆战队的经验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他们将“影子”无人机中队部署在空地作战中心,从而确保有足够的空中禁区,用于维持机组人员技能和支援地面部队的飞行训练。不过,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将无人机能力融入到作战行动方面,地面部队在无人机站进行的训练不足。

  研发和实施无人机系统训练战略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让指挥员和参谋人员在无人机系统方面掌握并保持必要的专业技能,从而将无人机能力融入到作战行动之中。在作战训练中心进行联合训练的地面部队,常常并未做好有效使用无人机的准备。在其作战计划中,无人机的能力并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而且,情报和作战参谋有时会发现他们在使用无人机问题上意见相左,这个问题本应在无人机站训练阶段得到更好的解决。

  无人机设施和基地的改进

  迄今为止,陆军有适度的机会在无人机站进行无人机训练。目前进行的增加无人机设施的计划,将会使这种机会得到进一步增加。根据美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关于无人机现役及后备基地统计情况,仅需进行小规模的军事建设项目,便可以增加在无人机站实施训练的机会。在大多数无人机站,仅需增加停靠设施便可更好地利用空中禁区,为实战训练提供便利。但有些训练区域过于靠近联邦航空局的国家空域,这个问题仍然存在。

  关注的关键领域

  随着阿富汗战争临近尾声,各军种不仅需要密切关注无人机机组人员与保障人员的训练,还应关注在无人机站和作战训练中心进行的作为联合兵种训练内容之一的无人机系统日常训练,并且需要考虑一系列问题。

  停靠设施和相关保障设施:陆军一直在实施一项强力计划,建立“影子”无人机停靠设施——跑道、机库和相关保障设施,从而使无人机操作者和终端用户能够获得更多的训练机会。

  空域问题:目前,无人机仅能在空中军事禁区或者联邦航空局授权的国家空域内行动。在某些情况下,应该有可能在不对国家空域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增加无人机与地面部队协同训练的机会。当然,这需要相关基地更好地协调空中禁区的使用。

  空中部队无人机训练

  陆军与空军在使用无人机的概念方面有很大差别。空军根据远程分布作战概念使用无人机,通过运用卫星或其他中继联接从无人机站发射无人机。根据远程分布作战概念,空军85%的无人机实施前沿部署用于作战行动,只有15%的无人机在作战基地为训练提供保障。空军的无人机运用概念,并不利于陆军战术部队在无人机站训练期间进行协同作战演练。陆军各旅、营及特种作战部队一旦部署到战区,就必须学会与空军战术空中控制小组协调实施无人机作战。

  控制员、操作员与保障人员训练

  空军通常安排由1名控制员和1名传感器操作员组成的机组执行无人机任务,其训练分为3个阶段——单兵素质训练,任务素质训练和机组任务战备训练。前2个阶段由空军教育与训练司令部组织实施,第3阶段则在正式的训练机构进行。

  控制员:“死神”无人机控制员训练在纽约州汉考克机场空军国民警卫队基地进行,“捕食者”无人机控制员训练在新墨西哥州霍洛曼空军基地进行。而“全球鹰”无人机操作员大多曾为空军飞行员,也有一些操作员具备商务飞机飞行员资质。在完成3个阶段的训练后,预选对象将前往加利福尼亚州比尔空军基地第1侦察中队进行“全球鹰”无人机模拟和实习训练。

  传感器操作员训练:“死神”和“捕食者”无人机传感器操作员在完成空军的基础训练或重新编组后,将在得克萨斯州拉克兰空军基地进行为期2周的通用课程训练,随后将赴伦道夫空军基地,进行为期6周的传感器操作员基础训练。“全球鹰”无人机传感器操作员来自于情报图像分析部门,他们在比尔空军基地接受任务素质训练,学习掌握“全球鹰”无人机的使用。在完成一个任期的传感器操作员任务后(约为3年),他们被安排到其他图像分析岗位。因此,“全球鹰”无人机难以保持传感器分析专家队伍。

  保障人员训练:空军无人机保障人员基础训练在得克萨斯州谢泼德空军基地的校舍进行,初始技能和高级技能训练在各自的部队实施。

  作战训练

  鉴于空军无人机保障的重点是当前的作战行动,加之空军实施的远程分布作战概念,因此在无人机站或作战中心训练阶段很少有机会为地面部队提供支援。除非例外情况,空军无人机机组人员一般不为在无人机站和作战训练中心训练的陆军或海军陆战队部队提供支援。这样一来,这些机组人员在战区执行作战任务,就成为空军无人机直接与陆军和海军陆战队部队进行协同的主要机会。陆军和海军陆战队部队在部署到战区时,通常并不具备与空军无人机进行协同的经验。这些地面部队在制定计划时,通常也没有将空军无人机的能力融入在内。

  关注的关键领域

  停靠设施和相关保障设施:主要负责美国空军无人机作战的第432飞行联队建议,空军无人机在未来应继续为作战司令部在全球范围内的需求提供支援。这样一来,空军为陆军或海军陆战队在无人机站或作战训练中心的训练提供支援的机会仍然有限。不过,如果将重心转向此类训练支援,空军现有的无人机基地和停靠设施将成为问题。

  空域问题:无人机在国家空域实施行动的限制,为其融入无人机站训练增加了困难。目前,无人机只能在空中军事禁区或者联邦航空局授权使用的国家空域实施行动。例如,加利福尼亚州马奇空军后备基地MQ-1“捕食者”无人机训练机构希望能够在棕榈基地与海军陆战队进行联合训练。然而,这种无人机无法使用最短距离的飞行路线,只能在欧文堡与棕榈基地之间的空中禁区进行穿越飞行。无人机的使用由此受到了限制,因为相关基地必须能够具备相当数量空中禁区的准入权。

  为了增加联合训练的机会,空军可以考虑将无人机的驻地选在陆军的交通枢纽,这里靠近陆军机动部队,不仅使无人机进入相关空域的限制较少,而且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将无人机训练融入到整个任务计划阶段。另外,空军还可考虑将少量的无人机长期派驻在某个训练地点,从霍洛曼、克里奇及其他空军基地对这些无人机进行遥控。

  海上部队无人机训练

  与空军和陆军相比,海军使用无人机的经验较为有限。目前,海军使用的无人机包括“扫描鹰”,以及将由MQ-4C替代的BAMS-D无人机。海军还在采购“火力侦察兵”无人机。2013年5月初,海军从“乔治·布什”号核动力航母上发射了X-47B试验型无人机,这是海军将破坏性技术融入作战力量的最新进展。

  海军运用无人机能力以及训练无人机操作员的方法,与陆军和空军也有很大差异。海军无人机一般被编入舰队的飞行分队,相关操作人员中有许多还是常规飞机的操控人员。海军的无人机运用强调互补性,在人员训练方面注重利用现有的飞行人员训练项目,从而节省了经费开支。

  操作员与保障人员训练

  “扫描鹰”无人机:海军尚未完全建立起与“扫描鹰”无人机作战直接相关的人员素质训练。目前,该型无人机是由合约方进行操作。

  “火力侦察兵”无人机:海军“火力侦察兵”操作员训练用于为濒海战斗舰或特种作战部队提供支援。其中,为濒海战斗舰配置的飞行分队包括1架H-60R直升机、2架“火力侦察兵”无人机及23名人员。这些人员的训练与配属在制导导弹驱逐舰上的H-60R直升机分队人员基本相同。“火力侦察兵”飞行分队训练组将为飞行器控制员和载荷操作员提供训练,初始和维持性训练均通过模拟器进行。

  此外,海军还组建了专门的“火力侦察兵”无人机部队,为特种作战部队提供支援。海军计划组建9支“火力侦察兵”无人机中队,担负训练和作战职能,每支中队下辖9个分遣队,每个分遣队由3架“火力侦察兵”无人机、7-8名无人机控制员、8名载荷操作员和16名维护保障人员组成。“火力侦察兵”维护保障人员训练由濒海战斗舰“火力侦察兵”无人机分队组织实施。其中,飞行机械师和航空建筑机械师参加机械学方面的训练,航空电子技术师及其助手参加电子技术方面的训练。

  MQ-4C无人机:MQ-4C无人机配属于美军P-3/8海上飞机中队,其任务控制系统驻在本土的主要作战基地,海上广域监视系统的维护、发射和回收则在前沿部署地点进行。MQ-4C无人机观察组由1名任务指挥官(P-8海军航空兵军官)、1名无人机控制员(P-8飞行员)和2名载荷空战操作员组成。在未来,美国海军航空兵将首先在飞行学校受训,获得P-3/8海上飞机飞行资质,驾驶P-3/8飞机执行初始飞行任务,然后再到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海军航空兵基地第30巡逻中队进行MQ-4C无人机的训练。该中队正在为该型无人机研发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海军航空兵训练与作战标准化程序》。

  作战训练

  P-8A海上飞机与MQ-4C无人机的任务存在重叠之处。相关人员的联合行动和交叉培训,可以增加对这两种机型的理解和运用,为作战行动提供支援。目前,美国海军计划在2014~2026财年期间采购68架MQ-4C无人机,并计划将该型无人机用于5个地理区域的海上侦察行动。另外,鉴于濒海战斗舰并不具备海军持续训练环境综合训练能力,美军正在研发“火力侦察机”综合训练计划。BAMS-D与MQ-4C分队综合训练项目也在研发进程之中。

  关键的关切领域

  在无人机作战行动中,空域计划是一项关键性需求,但对于海上作战的限制并不大。联邦航空局控制的海上空域在离岸12海里的范围内。因此,“扫描鹰”和“火力侦察兵”无人机可搭乘海军地面舰艇进入离岸12海里以外的海域,在海军作战区域上空进行训练。BAMS-D与MQ-4C无人机使用的是专用空域,其飞行高度比商务飞机更高,并按照仪表飞行规则实施飞行计划。但是,这两种无人机均未应用感知与规避技术,可能会在相关空域中与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飞机发生冲突。此外,在海军的一些训练基地,空域问题也会同样存在。例如,在北卡罗莱纳沿岸地区,远征战备组必须与联邦航空局合作规定商务飞机在既定行动禁区周围的飞行路线。

  协同性需求

  美军曾在2012年《第3501号参联会主席指导文件》中,强调了协同性训练的重要性。文件指出:“各系统、单位或部队协同行动,对于成功完成既定任务非常重要。从联合训练的角度看,各军种部队均负有协同性的责任。协同性训练以联合条令或军种条令为基础,致力于实现作战指挥官完成既定任务的战役战术需求。”2011年《多军种战术技术与程序》也对无人机的协同性问题进行了分析。

  不过,迄今为止,国家训练中心和联合战备训练中心在无人机协同性方面的训练仍然有限。联邦审计总署曾指出改进无人机协同性训练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需要通过全面通讯与协调,与项目相关方建立有效的伙伴关系;二是根据作战指挥官的需要,研发联合训练需求,并将重点放在战术层次的训练。为了应对上述挑战,国防部制定了《训练转型实施计划》,由分管人事与战备的国防部副部长负责训练转型计划、设计、预算和实施。

  兰德公司在调研中发现,无人机协同性训练的机会有限,是因为空军力量资源的不足,特别是“捕食者”无人机因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的需求而承担很大的压力。如果参照海军陆战队将无人机长期部署在棕榈基地空地作战中心的做法,将空军的一些无人机长期部署在埃文堡的国家训练中心,将会使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此外,考虑到建立了共同的《多军种战术技术与程序》,各军种部队如果通过训练能够与本军种无人机进行有效的协同作战,那么与其他军种的无人机进行协同也不会那么困难。

  模拟器

  国会曾要求提供有关模拟器在无人机系统训练战略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寻求在实战训练与模拟训练之间建立平衡。联邦审计总署也指出:“各军种缺乏训练模拟器,无法为无人机及传感器操作员训练提供充分保障。空军和陆军并没有制定全面计划,解决无人机模拟器的长远需求及相关资金问题。”

  对于传统的作战飞机系统而言,使用模拟器的主要作用在于节省训练费用和维持战机有限的使用寿命。不过,模拟器训练应作为实战训练的补充,而不是完全替代。无人机模拟器也是如此。第432联队的军官曾经指出,模拟器并不适宜着陆训练。美联邦审计总署也在报告中指出,空军和陆军的模拟器并不能模拟无人机的所有程序,也无法将无人机系统训练融入到其他类型飞机的训练之中。

  模拟器在有人驾驶飞机训练中发挥的一些突出作用,在无人机系统训练中表现得并不是那么明显。首先,无人机系统单位飞行时间的开销比有人驾驶飞机低得多。“影子”无人机每飞行小时开销为705美元,“灰鹰”无人机每飞行小时开销为4275美元,而F-15E战机每飞行小时开销达17449美元。其次,空地协同等作战行动需要更多的训练,而模拟器在这方面无法替代实战训练。模拟器只能替代武器系统本身,却无法对计划、协同、作战、目标锁定等进行模拟。第三,模拟器可用于无人机控制员和传感器操作员的初始训练,但并非适用于作战力量的全方位训练,更无法达到机动部队在实战训练环境中获得的效果。

  未来,各军种应通过费效分析,对模拟训练的需求进行重新评估,包括模拟器研发成本、无人机飞行的节约费用以及获得训练空域的可能性。鉴于当前的预算限制以及充分利用实战训练机会的重要性,加之此类训练的开销相对较低,目前并不宜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模拟器研发项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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