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硬的低头?解析夏普停用“台湾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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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7月的中国市场,“夏普屏”还是高高在上,任何一款32吋液晶电视的售价都在万元以上。然而到了9月,夏普突然将其中的LCD-32AX5的价格下调到9990元,第一次突破万元大关。很多观望已久的用户都认为时机成熟,纷纷掏腰包购买这款产品。然而,当电视机送到家里以后,一些有经验的消费者才发现:自己购买的LCD-32AX5并没有采用夏普所宣传的原厂CPA面板,而是改用了产自我国台湾省的MVA面板。
通过各大家电论坛得知真相的用户开始要求退货,但都被夏普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夏普的做法引起了中国用户的强烈不满,同时也引发业内对这一事件的高度关注: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对夏普液晶电视偷偷“换心”一事予以曝光,问题逐渐上升到了夏普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乃至进行商业欺诈的高度——LCD-32AX5成为引爆夏普“台湾屏”事件的导火索。
面对来自业内外日益高涨的质疑声浪,夏普开始感到事态严重。在2006年11月25日的上海第三届亚洲电子展暨第68届全国电子展现场,日本夏普专务董事、AV·大型液晶事业统辖片山干雄表示:“夏普液晶电视都是使用自己的液晶屏,只是大部分由夏普日本龟山工厂制造,一小部分由夏普台湾公司制造。”、“只有32英寸中一小部分使用夏普台湾公司生产的液晶屏。”这是夏普官方首次公开承认夏普部分液晶电视采用非原厂面板的事实,但“夏普台湾公司”其实并不具备液晶面板的制造能力,所谓的“夏普台湾公司制造,其实质就是采购我国台湾省液晶面板厂的产品。片山干雄的这一表态,表面上承认了“台湾屏”的存在,但实际上依然在极力避免将“夏普屏”与“台湾屏”进行区别,意在回避“换心”的指责——“夏普台湾公司生产的液晶屏”,既是“台湾屏”,当然也可以说是“夏普屏”,如果认可它是“夏普屏”,那夏普就不存在“欺诈”行为了。
片山干雄:“台湾夏普屏”的品质与在日本销售的同系列产品没有差别
实事求是地说,夏普的这一表态实在算不上“厚道”,这也是为什么在片山干雄讲话之后中国市场对夏普的“声讨”反而愈演愈烈。在这番“外软内硬”的表态之后,很多人都认为夏普将延续其强硬的产品市场策略,坚持“台湾屏也是夏普屏”的论调,继续在中低端产品中采用“台湾屏”。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在2006年12月出现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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