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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堂:当我们受骗的时候如何维权

    问题:某消费者在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时候,由于对产品价格的不了解,花8000元买了一款市场实际成交价为7000元、官方报价为9000元的产品,能否得到赔偿。

    张律师:从法律上讲,本案例中买卖双方通过口头交易,达成一项价格为8000元的笔记本买卖“合同”,而合同一旦成立(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后),除非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乘人之危等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不能撤销或解除,更谈不上索赔。但是,法律上对于“欺诈”、“重大误解”、“趁人之危”三种情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所以,这就要依靠消费者的有效取证了。在实践中,建议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维权:

    亡羊补牢法一:找一个朋友,让他再去该公司寻一次价,并且录下整个寻价过程,特别是具体的报价,如果能让对方以发送传真等书面方式(注意采购数量)将其实际报价记录下来就更好了。然后,再去理论,质问经销商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价格差异。如果经销商拒不退赔多余价款,就可以起诉该经销商了。

    (注:此法较为便捷,易于掌握。不过,要留意“取证时间”不可距离“购买时间”太久。否则,对方会说“我们降价了”等等。如果产品数额较大,还可以委托司法公证,记录询价过程。不过,这样会增加成本(现场公证费为1000元)。可以通过起诉,要求经销商承担调查取证的费用。)

    亡羊补牢法二:也可以委托价格鉴定。相关部门会对这款产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消费者可以凭《价格鉴定报告》为依据,起诉经销商。

    (注:价格鉴定部门有自己的调查方法,所以他们调查到的价格并不一定跟消费者了解到的价格一致。)

    问题:消费者在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时候,因为没有仔细验货,等带回家才发现机器上面一个按键不好使(或者发现其它产品故障问题),他应该去找经销商,还是去找维修站?是两个部门都有责任解决,还是专门由哪个部门解决?

    张律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对修理、更换、退货另有规定的除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在下列期限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一)法律、法规有规定期限的,按照规定执行

    (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期限的,经营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其中,经营者采用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与消费者约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期限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也没有约定期限的,为6个月。商品因非质量问题的修理、更换、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

    当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应尽快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并要求同时赔偿因此受到的交通费用等其他损失。

    问题:最后,请律师对广大网友说几句话。

    张律师:IT市场很混乱,购机之前先寻价;维权关键在取证,有凭有据好打假。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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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界律师事务所——张其函律师

●主要职务:

    北京高界世景知识产权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北京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北京隆德成铭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知识产权运营首席架构师

    北京华商管理科学研究院 法律维权中心 主任

    北京技术转移服务联盟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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