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重罚单! 10亿欧元反垄断案始末
● 分析:英特尔为何总摆脱不了反垄断诉讼?
发展至今最让英特尔头痛的莫过于一系列如影随形的反垄断诉讼。除了在欧盟遭遇反垄断诉讼外,英特尔在日本、韩国、印度等国也早已遭受反垄断指控;在美国本土,英特尔也面临纽约州和特拉华州的反垄断调查。
从市场份额来看,英特尔的垄断地位显然是不容置疑的。据IDC的报告称,按2007年全年计算,英特尔处理器的市场占有率为85.73%,较2006年的75.6%增加了10.13%;AMD为14.27%,相比2006年的24.17%减少了近10%。当然,反垄断法关注的焦点是垄断行为而非一个竞争者是否处于垄断地位。如果一个竞争者通过市场竞争逐渐壮大成为某个市场的垄断者,不但不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制裁,反而突出了反垄断法的作用,即通过维护竞争机制促使竞争者做大做强。只有当竞争者实施了反垄断法所明确规定的垄断行为时,反垄断法才对其予以禁止和惩戒。因此,有关英特尔的一系列反垄断诉讼的焦点,集中于它是否有法律所禁止的垄断行为。
垄断和创新的对立
垄断和创新几乎就是对立的,垄断往往会扼杀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竞争是市场经济最美丽的旋律,给竞争以机会,用户才有充分选择的自由,也才能给创新以成长的空间。
市场垄断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从短期来看对消费者有利,但市场垄断者通过低价方式将竞争对手全部淘汰出局,消费者就将失去其他选择。如此一来,市场垄断者的创新也失去动力,技术创新的速度和效率就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技术创新一般分为三种:基础性创新、根本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在过去的十年里,财大气粗的英特尔每年研发投入达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几乎超过了该行业其他公司的总和,但其主要用于渐进性创新:提高主频,提升性能,改善量产工艺等。然而,英特尔在基础性创新和根本性创新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创新成就了英特尔的辉煌,但是失去了基础性和根本性创新,谁来成就英特尔的未来?
基础性创新和根本性创新的缺乏,使得如今英特尔虽然拥有量产最大、营销最强、客户最多的微处理器产品,但近年来,英特尔的专利数量已经落后于AMD。尽管如此,英特尔仍以原有的“技术专利”为武器,为竞争对手设置重重障碍,甚至一次又一次碾碎创新者的崛起。一个典型的对象是Transmeta,其产品还没有全面上市,股价甚至超过AMD,但它也很快就被英特尔碾得几乎粉碎。因为,英特尔不但封死了其重要客户,而且还“慷慨”地准备了至少30项法律诉讼的连环拳,连Transmeta喘气的机会都不会多给。
摩尔定律的魔咒
40年前,英特尔的创始人之一摩尔作出这样的推断,芯片中晶体管的数量可以说是按4、8、16的倍率递增的,而且每年大约翻一番。后来有人把摩尔定律更加具体化,做出每18个月性能提升一倍、价格下降一半的推论。
英特尔就在这个定律的光环中特别地受人崇拜和尊敬。芯片制造者用摩尔定律升级,软件制造者也随之推波助澜,程序越来越复杂,功能越来越强大。芯片制造者和软件制造者可以构建利益共同体。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市场的产品和价格已经被垄断者操纵,企业和个人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跟进垄断者的市场策略。计算机的购买和升级的话语权掌握在垄断者手里。如果消费者买一套房子,房子的大小、家具的选择都应该由自己做主,但在IT行业往往不是这样:您的电脑空间运行的绝大部分程序也许是您不需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升级”其实就是抢钱,这也是摩尔定律涉嫌操纵市场的真正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