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发表声明回应近日的消费者诉讼事件
针对11月6日媒体报道的夏普电视机产品存在缺陷问题,今日,夏普中国区经销商富连网发表了声明。从这次的声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用户起诉夏普电视生产商”的事件,目前夏普方面以及制造商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此次事件的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件。所有的夏普电视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此次事件中涉及到的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两款电视机的检验测试结果也均为质量合格。
原声明如下:
声 明
11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用户因所购型号为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的夏普电视机产品存在缺陷”。本着对夏普全球用户负责的原则,富连网作为夏普中国区经销商,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关于“用户起诉夏普电视生产商”的事件,截至目前,制造商及我司均未收到法院有关此事件的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件;消费者若未按警示要求擅自拆开机器或任何部件、或者擅自调整机器或任何部件,均不符合机器的安全操作规范,若据此而将产品责任归咎于生产商,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二、所有夏普电视产品进入市场前,均经过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并取得优异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17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质量抽查中,LCD-45SF460A夏普电视机检验结果为合格产品。此外,在北京三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检验测试中,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均为质量合格。
对于目前网络上所出现的未进行事实求证、仅以单方信息作为基础的歪曲失实报道,属于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毫无事实根据,已严重损害夏普的商品声誉、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权利人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夏普的商品信誉、商业信誉,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民事侵权、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关注,并欢迎广大媒体监督,同时,也希望所有媒体朋友能够尊重事实,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郑州市富连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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