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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足成千古恨!2009年IT界十大丑闻

李泽楷私有化电盈不择手段

时间:2009年4月

地点:香港

关键词:电讯盈科李泽楷种票

事件回放:在旷日持久的私有化拉锯战中,李泽楷和他的电讯盈科(以下简称“电盈”)并没有笑到最后。

2009年4月23日,经过6天聆讯,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3名法官一致裁决,香港证监会上诉成功,否决电盈私有化决议。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电盈小股东表示欢迎,有股东在法院外高歌庆贺。但于李泽楷而言,他的美梦再一次破灭。

将私有化电盈推向舆论高潮的是“种票事件”。2009年1月30日,香港联交所前非执行董事DavidWebb,向香港廉政公署及香港证监会举报,称他已从公司的股东登记册中发现了猫腻——有人向数百位保险经纪人赠送免费的电盈股份,以换取投票支持。电盈不惜血本这样做,目的是想操纵股东大会的结果,以如愿完成私有化。

2009年2月4日,电盈股东大会出现戏剧性的一幕,由于小股东极力反对,现场混乱不堪,会议持续超过6小时,一些年纪大的股东体力不支,被迫退场。不过,这些反对意见并未能阻止电盈私有化,最终以超过75%的支持票获得通过。

李泽楷万万没想到,证监会会成为推翻私有化的决定性力量。在股东大会投票现场,香港证监会带走了投票记录。2009年2月23日,香港证监会向法院提出申请介入,聆讯推迟举行,让这场资本游戏变得扑朔迷离。

4月3日,香港证监会抬出多达17箱的文件,直指盈拓副主席袁天凡策划“种票”计划,并由富通保险行政区域总监林孝华负责执行。“林孝华将个人持有的50万股电盈股票派发给5名手下,而这5人又将股份分拆,分派给麾下的500名富通保险的经纪人,每人套现4500港元的现金。”证监会认为,“大股东因此令支持私有化的人数增加了近500人。”

4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正式展开为期6天的聆讯。前3天3名法官按兵不动,耐心听取双方的观点。其间,多名小股东举证,抨击私有化阴谋。第四天,事件出现转机,法官突然发难,胜利的天平倾向于小股东一边。

4月23日,香港上诉庭3名法官一致否决私有化计划。主审法官罗杰志认为,袁、林两人的电话往来,以及林同日购入电盈股份之举,如果如电盈代表律师余若海所言全是“巧合”,这是“惊人的巧合”。

事件点评: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电盈此举用意昭然若揭——私有化完成后,李泽楷控制的电盈股权比例将达2/3,可摆脱小股东和资本市场的监督和束缚。

“一些人见利忘义,损害公众利益,丧失了道德底线。”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的这句话用在李泽楷身上,再合适不过。

上诉庭3名法官一致裁决证监会上诉成功,说明法庭认同证监会在聆讯过程中提出的证据,即个别股东将股份大量分拆,来增加赞成私有化“人头票”的行为,损害了小股东权益。法官将“种票事件”斥为“无耻之举”,其操纵行为极不道德。

作为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儿子,李泽楷却没有继承父亲半点“诚信基因”,投机钻营,让他名声扫地。

“财技巨人,道德侏儒”。这是对李泽楷最中肯的评价。李泽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资本运作高手,这些年来,他通过金融杠杆,上演了一幕幕空手套白狼的商业神话,并因此获得了“小超人”称号。

但经营企业不是李泽楷的强项,2006年以后,他通过一系列的资产、业务分拆出售,企图扭转公司困局,但公司反而出现了效益和市值双双走低的局面。

于是,他希望借助资本运作,来转移危机。在入主电盈之后,李泽楷一直在为自己寻找退出时机。赚一把就拍屁股走人,这符合他的为人。“种票事件”再次将电盈和李泽楷曝光在资本市场的聚光灯下。这一次,他高超的财技,没能冲过法律的铜墙铁壁。

电盈的前身(香港电讯)是一家商业信誉和业绩双优的企业。李泽楷接手后,公司一蹶不振,股价更是一泻千里,从巅峰时期的每股142.5港元,跌至最低时期的每股3港元左右。在危难时刻,李泽楷应该担负起责任。

私有化三次努力,三次落空,李泽楷一而再,再而三地栽在自己最擅长的资本游戏上。据他身边的人透露,在否决结果出来之时,“小超人”一声叹息。

现在,李泽楷需好好修身,否则,信誉受损的电盈,今后之路更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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