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达:相信司法公正,绝不让个人顶罪
泡泡网液晶电视频道6月11日 当地时间2010年6月10日,美国司法部以非法操控面板价格的罪名起诉我国台湾省第一大面板厂友达光电(AUO)的6名员工,包括友达光电现任副董事长陈炫彬、友达光电现任总经理陈来助、佳世达现任总经理熊晖(原友达光电执行副总经理)、前任友达光电DT事业处资深经理梁兆龙、友达光电发展事业室特别助理白柏龙、友达光电太阳能事业部李灿荣。
2006年,戴尔、惠普、苹果、AT&T等公司向美国司法部控告友达、奇美、华映、夏普、LGD等8家亚洲面板企业在2001年~2006年间联手操纵全球液晶面板价格,导致这些下游公司蒙受损失,涉嫌触犯美国“反托拉斯法”。
2006年12月,美国司法部正式开始调查。
2008年11月10日,华映首先认罪并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缴纳6500万美元罚款后,时任华映董事长的林镇弘、董事长特别助理刘治军以及行销业务副总经理李学龙3人赴美入狱服刑9~6个月。
2008年11月11日,夏普认罪,罚款1.2亿美元。
2008年11月12日,LG Display认罪,罚款4亿美元。
2009年12月9日,奇美也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罚款2.2亿美元美元。
2010年4月30日,原奇美电子总经理何昭阳与协理杨柱祥认罪,因触犯“反托拉斯法”分别在美服刑14个月和9个月,并缴纳50000美元及25000美元罚款。
迄今为止,以触犯“反托拉斯法”为罪名,美国司法部已经起诉17人,罚款8亿6000万美元。
此例一开,业界震惊。现在,不仅公司会议时面板价格成为严禁讨论的话题,就连很多市场调查机构都终止了定期发布面板价格的服务。
今天,终于轮到了友达光电。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说法,被起诉的友达员工最高可被判处10年徒刑以及100万美元罚款,而公司最高则可罚款1亿美元。
但友达的反应让几乎所有人感到意外。
2010年6月11日,友达迅速做出回应,发布公告表示“确信司法公理正义将取得胜利”,因此“将继续辩护”,并强调“以员工的成就为荣,并会与员工站在一起共同面对及辩护相关控诉”。
友达的公告指出,“当一般组织或公司面临罪行指控时,通常都尝试去归罪于某人,甚至是归罪于自己的经理人或员工。尽管其它组织或公司都可能如此处理,然而这并不是友达经营企业的方式,友达目前也不选择此途径。”
友达的强烈反应受到了投资人的追捧。6月11日当天,友达股价开盘上涨3.22%报30.45元,最终以30.4元收盘,上扬0.9元(以上均为新台币),显示投资人认可友达公告中“对公司正常营运目前无重大影响”的说法。
然而,尽管台湾业界对友达的抗争表示钦佩,但对结果都不表示乐观。在此前的诉讼中,无论是日本的夏普、韩国的LGD还是我国台湾省的华映、奇美,面对美国的司法大棒无一例外都选择了认罪和解,因为根据历史经验,认罪越早的被告刑期越短,而率先供出其他共犯的还能得到减刑,因此律师的建议是:“不要上诉,每上诉一次,刑期就增加半年”。
这些风险,友达不是不知道,但仍然选择了抗争到底。面对昔日客户的起诉和美国司法部的巨大压力,友达的选择将给这些员工、这家企业、这个行业乃至全球用户带来什么样的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 附:友达光电公告全文
发稿单位:友达光电行销推广处
发稿日期:2010年6月11日
友达光电确信司法公理正义将取得胜利
对公司正常营运目前无重大影响
友达光电(以下简称“友达”或“公司”)今天针对美国司法部(以下简称“司法部”)对友达、友达在美国子公司、及包括公司副董事长陈炫彬先生及总经理陈来助博士在内的六名人员所为处置发表以下声明:自2006年12月TFT-LCD产业调查开始后,友达即配合美国司法部及其它主管机关之调查活动,而对美国司法部今天所为处置感到失望。
当一般组织或公司面临罪行指控时,通常都尝试去归罪于某人,甚至是归罪于自己的经理人或员工。尽管其它组织或公司都可能如此处理,然而这并不是友达经营企业的方式,友达目前也不选择此途径。
友达相信本案之事实与司法部之控诉并不符合。液晶面板价格多年来剧幅下降,为消费者带来福利,乃是因为产业内激烈竞争等原因所致。友达所取得之市场地位是透过众多员工之辛苦努力且长期以来在TFT-LCD产业引领创新所致。友达以员工的成就为荣,并会与员工站在一起共同面对及辩护相关控诉。友达企业特有的创新文化将持续强化,且将延伸至太阳能能源解决方案以达成友达成为绿色服务提供者之愿景。
公司相信美国司法系统之廉正及公平,所以将继续辩护。尽管友达秉持坚强之观点,公司仍将持续评估本案并视案件发展采取适当措施。公司认为此起诉对公司正常营运目前并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