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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拒承担赔偿,商户再次被逼跳楼

  一名男子继24日跳楼未遂之后,昨天上午11点左右再次站在太平洋数码电脑城4层东南角一扇窗外欲跳楼。

  

  11点40分左右,太平洋电脑城东南角楼下围着二三十人,楼上一男子坐在4层东南角的窗外。该男子是电脑城的商户,在其货物被盗后,曾向电脑城管理部门索赔,但遭到拒绝。

  

  中午12点左右,中关村大街派出所的民警和双榆树消防中队的消防员相继赶到。在将充气垫铺在男子下方的地面后,消防队又调来一辆云梯车。尽管消防队员几次将云梯伸到了男子身旁,但他拒绝登上云梯。

  

  此后,电脑城管理部的负责人在消防员和民警的陪同下登上云梯与男子交流。至下午1点50分左右,电脑城方面将4.7万元现金交到男子手中。随后,男子登上云梯返回地面,中关村大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其以敲诈罪为名带走。

  电脑城的一名商户说,该男子是电脑城的商户,“上周他的柜台在深夜被盗,丢了几万元的货。”在货物丢失后,男子曾向电脑城管理部门索赔,但遭到拒绝,当时就曾欲跳楼。双榆树消防中队的消防员证实,该男子曾于24日下午4点左右在电脑城4楼窗外欲跳楼,被电脑城保安救下。

  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永正说,商户入住电脑城后,电脑城即担负起商户下班后看护其货品的责任。货物丢失,首要索赔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但电脑城也有责任。在嫌疑人没有归案时,电脑城应承担赔偿责任,电脑城可在嫌疑人归案后向嫌疑人提出赔付要求。但商户索赔的方式不值得提倡,他也应受到相应处罚。

  昨晚,中关村大街派出所一名民警说,该男子仍在派出所接受调查,而太平洋电脑城官方则单方面发表声明如下。

  “跳楼男子并非太平洋商户,与太平洋并没有租赁协议书,因此其丢东西太平洋并不应该负担责任。在其东西丢失后,太平洋协助向警方报案,警方也正在调查。但是他采取了极端的做法,在这种极端情况,为了保证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太平洋协助警方工作,答应其无理要求。在该男子下来后,警方将其刑事拘留,并退还太平洋现金及收据。据了解警方可能会起诉其敲诈罪以及其他相关责任。太平洋也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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