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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固话月租费 消协发函建议未得回复

    消费者的呼吁权

    北京市消协已经不是第一次关注到固话月租资费问题。早在2005年,北京市消协就开始呼吁降低电信资费,并先后提出了取消双向收费、降低移动漫游费等,直到2007年,手机用户终于实现了单向收费。2008年,移动电信资费下调了11%;2009 年,下调了13%左右。

    也就是说,从呼吁到部分问题解决之间一般都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缓冲期。

    董青介绍称,消协没有决定权。法律赋予消协的七项职能中,包括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有利于行业发展、推动行业改革的工作我们就及时提交建议,同时也反映民意,但我们也是只有建议权。

    国内最著名的“消费维权大律师”邱宝昌表示,固定电话月租费属于政府指导价,按照《价格法》的规定,调整要经过听证程序。但是听证并不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消费者的意见也就仅供参考。而且政府指导价确定之后,对多长时间应该进行调整等问题并没有明确说明。而按照规定,经营者可以提出申请调整价格,而消费者却只有参与权,没有申请权。也就是说,当感觉政府指导价不太符合市场时,经营者可以申请调整,而消费者却连提出申请的权利都没有,经营者太强势,消费者的话语权少得可怜!希望相关规定能够做出调整,否则消费者、消费者协会也就仅仅有权呼吁,这个谁来接着写下文的问题就很难得到答案。

    两部委反应

    据悉,北京市消协使用EMS特快专递于11日将建议函分别向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截至今日,北京市消协仍未收到两部委回复。

    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固定电话月租费的事?这应该归工信部管啊,为什么给我们致函呢”?

    工信部有关人员:建议函是发给哪个部门了?“要是没说明送给哪个部门,我没法查,你还是问消协吧。”

    此时,北京市消协的建议函已经发出3天时间,北京包括很多中央媒体已经对此进行了公开报道,但对于“是否收到北京市消协建议函”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均没有给出答案。何时能够回复该建议函更无从谈起。■

    背景:

    目前北京市用户执行的21.6元的固话基本月租费标准已实施近10年。自2009年11月,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固定电话月租费和本地通话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市消协认为,这实际上给予了电信运营企业固定电话业务基本月租费的下调空间和自主权。固话运营企业应弱化“月租费”的盈利目标,改变固话的盈利模式,努力推出其它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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