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著协强制收费 或成助长盗版的推手
泡泡网资讯频道10月19日 影著协向全国网吧和长途车收费的政策引起广泛关注。不分影视内容,不分使用时间,平均统一强制性收费更有承认盗版、助长盗版的嫌疑。
影著协强制收费 或成助长盗版的推手(图片来自互联网)
影著协的收费政策公布后,借保护版权知名,行肥己之私;及强制收费的霸道、不讲理等质疑声音不断。而更深层看,影著协此举实际上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也非常不利。因为网吧、长途车等大面积使用盗版,而影著协通过收费相当于间接承认了这种行为的“合法”,更可能使得打击盗版的环境进一步恶化。
影视版权费用的收取,应该是以使用正版影碟或拷贝为前提的,但网吧和长途车普遍存在播放盗版影视作品的情况。盗版涉及的是侵权的问题,采用统一强制收费的粗犷方式,并不能改善这一现状,反而可能通过实质“收费”的方式,使买卖和使用盗版合法化。
这一做法与著作权法的规定相悖,与影著协维护版权人权益的定位也不符。在盗版不绝的环境下,影著协的匆匆收费,可能成为助长盗版的推手。
此外,影著协如何判断使用作品的边界,付费方如何判断“哪些是影著协获得授权的正版作品”,目前尚难明确。这也不免造成影著协越权收费现象的产生。日前,电影《越光宝盒》权利人盛世骄阳发现一家影视公司侵权,公正时发现该片标识为影著协提供。盛世骄阳并非影著协会员,影著协则因代人收费坐上被告席,被诉侵权。
使用收费使用有版权的内容,这一点大家都能明白,也能够接受。但是收费不该是唯一目的,同时需要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清除盗版;给付费方提供有授权的、完全正版的内容资源,才应该是统一强制收费的基础。
影著协明年起征缴版费
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
根据已通过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网吧播放电影每天需缴纳的费用将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即如某地区上网费为2元/小时,按公式得出的收费标准为每台电脑0.15元/天;如果上网费为3元/小时,收费标准则为每台0.225元/天。此外,长途汽车播放电影作品将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每辆车每年实施统收365至500元不等的著作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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