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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互联网用户隐私 专家呼吁应立法保护

  腾讯和360之间的战斗不断升级,中国网民已不能置身事外,隐私这个敏感的话题,如今引发众多网民的议论。日前,在博客中国举办的一期博客茶馆活动中,来自业界的学者、资深博客以及法律方面的专家王俊秀、袁萌、段永朝、成晓霞、熊伟等人就互联网用户隐私与用户安全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针对互联网用户隐私与用户安全的问题,与会专家呼吁应尽快立法,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权。

  隐私保护问题跟互联网的治理是息息相关的。关于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第三方平台责任、知识产权这一系列的问题,博客中国和互联网实验室共同创始人王俊秀表示,原来这些问题在中国不是一个问题,而现在成为了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这跟互联网、软件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尤其是今年以来用户信息和个人信息立法已经上升到非常高的层面。用户隐私权方面的案件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国内尤其是围绕着腾讯和360的争议,使得个人隐私这个词进入了大家的视野。我们原来以为个人隐私就是一般理解的男女私情之类的,现在看来不是的。在整个互联网的应用中是属于最核心的技术资产,所有的商业模式其实都是围绕个人隐私来的。

  目前我国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规包括《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但这些关于网络隐私权的法律散落在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保护网络隐私的法律规范,立法相对还欠缺。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表示,中国目前成文的法律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谈到法律,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是成文法,我们学日本和德国学得比较多。恰恰日本和德国的法律体系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才导致了二战中法西斯的崛起。而英美国家为什么在二战没有成为法西斯呢?因为美国从1890年就开始了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包括美国的宪法修正案里面都有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会上,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楠还就隐私的特征做了阐述,他认为,隐私有四个特征,第一是具有主体识别性,能识别用户的主体身份。第二是主体的身体特征。第三是主体的行为轨迹。也就是说用户在网络上的活动轨迹,浏览过哪些网页,看过那些文件夹等等。第四是情感身份信息,比如说写的一封情书放在电脑里面,而被一些软件扫描到了,这些信息在数据安全领域被视作隐私。以上的特征构成了用户的基本隐私。

  互联网用户隐私和安全问题的热议,之所以受到广大互联网用户的追捧,是因为用户隐私和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用户自身利益的核心问题。随着软件技术的不断提高,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成晓霞表示,要解决中国互联网用户隐私权的问题,必需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出台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利用法律的手段加强对于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权的保护。

  面对360对于腾讯窥探用户隐私的指控,与会的来宾进行了激励的争辩,腾讯QQ保护器对于用户电脑的扫描是否合法,是否侵害了用户的隐私权,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业界专家袁萌在博客茶馆上表示,腾讯和360的这一仗,打得全国互联网完全乱了套,但这一仗却提高了我国公众的隐私保护意识,得益的将是中国的广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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