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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360大战:恶性竞争背后的产业乱象

    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骄纵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国内法律监管有关。在这个高垄断、资本高度集中的市场环境中,法律与行业监管的缺失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市场竞争的无序化。

    腾讯与360大战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双方你来我往数个回合,竞争也逐步转向恶性,最终造成产品互不兼容的局面。直到业界传出政府有关部门已出手干预,双方才决定各退一步。

    即便硝烟散尽,中国数以亿计的相关用户在这场以用户利益为口号的拉锯战中,一度沦为企业竞相挟持绑架的人质,所受到的权益损害和精神困扰,却难以在短时期内得到修复。除了对企业漠视消费者利益的口诛笔伐之外,网民们对于政府监管的缺位也普遍存有疑虑:“执法者为什么迟迟不能挺身而出?”

腾讯360大战:恶性竞争背后的产业乱象

当年的魔兽审批风波显示出互联网监管存在的问题(图片来自互联网)

    自腾讯被指侵犯用户隐私到360被炮轰不正当竞争,再到腾讯与360产品不兼容,这场互联网比较独特的大混乱过程中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站出来维持秩序。腾讯与360日前所提到的“有关部门”至今还不知道真身何在。截至目前,也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部门站出来,公开向公众表明政府的态度,籍以引导腾讯与360之争的走向。

    为何政府在互联网面临大乱时选择这么含糊暧昧甚至沉默是金的态度?是管不着还是不想管?

    我国网络信息法学专家、广西民族大学教授齐爱民表示,政府监管不到位与我国网络信息产品行业“既无行业自律规范,也无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法规”有着密切联系。政府应何时管、如何管,都缺乏明确的依据,这就导致政府部门在此事件上无从下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缺乏完备的法律规制,仅仅是监管滞后的一方面原因。最根本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原因是执法者的理念问题。 “网络领域有其特殊性。发生在这个领域的不法事件不像煤矿爆炸或食用三聚氰胺奶粉等有毒有害食品一样,能产生显而易见的让人有切肤之痛的损害。但这并不代表着因之产生的损害就小。”

    对于这次事件的当事方,无论是腾讯QQ还是360在中国都拥有庞大的消费群体。腾讯对外宣称有活跃用户6亿多,360软件的用户也将近3亿规模。双方在互联网业界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而这些惊人的数字就已表明该事件后果的波及之广。而没有最终认识到这一事件的严重损害,恐怕也是政府部门迟迟不予介入的重要原因,从而产生了监管滞后的问题。

    但另一方面,对于相关监管机构自身来说,每个机构的监管职能和责任划分也凸显出问题。这场互联网客户端大战究竟由公安部、工信部、工商局、发改委、商务部等等中间的哪个部门来监管,监管的范畴和力度又是如何界定,更是政府无法及时介入的根本原因。

    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上的职能分割现象严重,加之该事件所涉及问题确属新兴领域,法律并未明确,给及时监管带来了障碍。因为监管部门界定不清而闹出“笑话”的魔兽审查事件也许很多人都还记得。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因为网游产品《魔兽世界》的审批权力而撕破脸皮,新闻出版总署称自己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惟一负责网游前置审批和进口网游审批的政府部门”,凡是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都无法上网,擅自上网也将被责令停止运营服务;而另一方,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则公开表态,“某些部门必须停止对网游企业的粗暴干涉”,“网游行业的监管工作将逐渐明朗化,文化部也将加快对网游监管的接收工作”。双方的不一致态度令业界哗然,而对于中国互联网监管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与“乱作为”相比,互联网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同样也是不被理解的。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决非政府部门怠于行使职权的理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表示,法律规定不明,政府自然不能随便出手,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整件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就只能袖手旁观。早在这场影响面甚广的争端初期,政府部门就应当介入。而介入并不就等同于监管,政府作为第三方居间调停是其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更是当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杨伟东则认为,当一些企业违反了互联网正常的运营秩序,侵犯了用户权益时,政府部门就必须应该介入。就目前看来,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利益确实已经在纷争中受损,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在双方用户权益受到伤害那一刻起,政府就该出手了。

    杨伟东认为“无论如何,此次政府监管表现滞后,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以此次纷争为契机,正式不足并加以治理改善,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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