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舟 | CBAM应当如何精准填报?这些行业卖家需重点关注
CBAM,即碳边境调节机制,也被称为碳关税,是欧盟提出的一种对进口商品中隐含的碳排放进行收费的机制,旨在避免碳泄漏并保护欧洲企业免受“碳倾销”影响。2023年5月17日,CBAM正式生效,目前该机制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等行业,但未来存在进一步扩大的可能。近期有很多用户都来咨询CBAM的申报问题,今天小G就来为大家解读,CBAM应当如何精准填报。
一、判断是否需要填报
按照规定,CBAM 分过渡期和征税期两个阶段执行。其中,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征税期从2026 年1月1日起开始。
在当下的过渡期,CBAM主要针对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这六大行业。出口商需核实自己的产品是否属于这些行业范畴,如果不属于则无需申报。
但需注意,进入征税期后,征收产品目录存在进一步扩大可能,2030年将覆盖至欧盟碳市场所有产品以及其所涵盖行业50%以上的排放量,因此其他行业企业也应持续关注相关动向,具体请参考CN Code范围判断您的产品是否受CBAM管控。
二、需要填报的信息
0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所在国与城市、主要排放地经纬度等。
02、出口商品品类信息:如数量、由CN代码(8位数字)识别的类型、原产国等。
03、原材料及碳排放信息:使用的原材料及隐含碳排放量,包括加工企业的直接排放数据、间接排放(即电力排放)等。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原料)的,需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前体相应数据信息。
04、产品制造步骤及参数:产品制造步骤及相应的碳排放计算参数,如涉及全厂产量、工序分摊等。填写完子表A-E后,需在“summary_products”中填写产品基本信息,剩余部分会根据前面的填写内容自动生成结果。最后填写“summary_communication”。
三、碳排放量及碳关税计算
产品碳排放量由产品排放强度乘以质量确定。申报人需证明所进口货物的实际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从而按照实际排放量来购买凭证。若实际排放强度无法被核实,则套用默认排放强度。
产品碳排放量 =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 进口产品数量(一般按照产品重量计量)。
CBAM碳关税的计算公式:CBAM收费=(欧盟碳价-出口国碳价)x (产品碳排放量 - 欧盟同类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欧盟有专门的“检验员”负责验收上述收费中的每一项内容。如果验收不通过,或者企业根本就没有统计过自身的碳排放量,欧盟则可能会按照同类企业的“最严厉标准”来对企业征收CBAM费用。因此,对于跨境企业而言,按照国际标准建立碳排查体系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四、CBAM填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01、CBAM报告提交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过渡期内,进口商履行报告义务,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按季度进行报告。在征税期,进口商则应在每年5月底前申报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产品数量及经核查的产品碳排放,履行CBAM证书购买及清缴义务,即缴纳碳关税。注意要严格遵守报告的提交时间,避免因逾期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处罚。
02、CBAM报告有误,可以修正吗?
可以修正。每季结束后2个月内可以修正CBAM报告。且过渡期前两次的报告有缓冲空间,可在第三季报告截止日前修正。
03、CBAM过渡期的申报数据需要查证吗?
不用,CBAM过渡期不需提供第三方查证报告书。CBAM正式实施后,须提交经CBAM认可的第三方查验单位的查证报告。
未来,随着全球脱碳进程的加速推进,绿色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趋势。因此,CBAM的实施对跨境企业而言是必须要应对的挑战,但更是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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