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铸剑扫“毒”液晶专访美格萧世雄
2003年1月23日,欧盟颁布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RoHS)》,规定家用电器、照明电器、IT产品和电信设备、电动工具、五金配件、低压电器及电子元器件、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这七大类产品进入欧盟各国必须符合有毒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目前RoHS指令主要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六种有害物质含量进行严格的限制,并且还结合了欧盟早些时候针对电子电气产品报废所制定的《电子电气产品的废弃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废弃物的产生,其次是为方便废弃物进行再回收、再使用、再制造,减少资源浪费;就构成比较完整的电子、电气产品规范指令。根据指令的要求,欧盟成员国已经于2005年8月13日起逐步开始实施RoHS指令规范,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开始严格执行RoHS指令,不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上述电子电气产品不得进入欧盟市场。
美格科技总经理吴荣林先生
美格认为,以RoHS和WEEE为代表的一系列指令规范的实施标志发达国家开始重视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损害,并采取措施制止这种损害。由于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制造的全球化格局,RoHS指令虽然是欧盟制定并实施的,但其影响范围并不局限于欧盟成员国。事实上,由于产业链的成熟和完善,RoHS指令已经给全球IT制造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以RoHS指令为契机,包括显示器行业在内的IT制造业将沿着更加规范的轨道向前迈进。
作为全球电子电气产品的“世界工厂”,中国受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损害的危险要远远高于欧盟和世界其他国家,我国政府也已经意识到控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因此,与欧盟RoHS指令相对应,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也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在中国境内制造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和报废、回收等操作都将受到严格的控制。
对此萧世雄先生表示,由于美格乃至唯冠集团是面向全球市场的国际性企业,因此对各区域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可以说是乐观其成。美格有能力向欧盟提供符合RoHS指令规范的显示器产品,也非常欢迎中国市场导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