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关于齐鲁晚报相关报道的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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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齐鲁晚报》针对富士数码相机产品说明书中关于数码相机中附带的应用软件“用户许可协议”内关于管辖法律的说明提出了质疑,对此,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特别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刻理解在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的原则。自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华开展业务以来,一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致力于向中国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
-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数码相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严格遵循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用户提供包括“三包”在内的各项保障。
- 数码相机产品说明书中,所附带的应用软件“用户许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是普遍存在于软件产品的“用户许可协议”中的一般条款,并无违法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意图。
-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作出的承诺如果被认定有与中国的法律、法规有不一致之处,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也将修改相关承诺条款并严格遵从中国的法律、法规执行。
-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因此给中国消费者带来的不安和困扰表示抱歉。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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