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通回应纠纷:iPad商标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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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资讯频道1月29日 据国外媒体报道,富士通2002年就推出了一款名为iPad的手持计算设备,主要在美国销售,并于2003年申请将“iPad”作为这款产品的商标,因此将与苹果争夺“iPad”商标所有权。
富士通公关部门总监Masahiro Yamane周四表示:“我们认为,iPad商标属于我们所有”,富士通了解苹果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计划,正在就可能采取的措施咨询律师。
富士通的iPad手持计算设备运行微软的CE.NET操作系统,配置3.5英寸彩色触控屏、英特尔处理器,以及WiFi和蓝牙无线技术,支持VoIP(网络电话)。Yamane说,“移动也是富士通iPad的重要功能。使用iPad,员工无须返回到计算机前就可以处理业务。”
如果不叫iPad那么叫什么名字好呢?(图片来自互联网)
苹果iPad平板电脑价格为499美元,富士通iPad价格超过2000美元。
由于信息技术安全厂商Magtek此前为一款手持数字加密设备申请了相同的商标,因此富士通的申请一直迟迟没有得到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富士通的申请于2009年初作废,但该公司6月份重新提出了申请。苹果去年7月份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申请“iPad”商标,并多次对富士通的申请提出异议。苹果需要在当地时间2月28日前正式就富士通的申请提出异议。
富士通和苹果的商标之争主要发生在美国。另外,西门子将部分电机产品命名为“iPad”,加拿大内衣公司Coconut Grove Pads也销售名为“iPad”的产品。
苹果3年前曾与思科争夺“iPhone”商标,双方后来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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