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长途车被征电影版权费 谁来买单?
泡泡网资讯频道8月25日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上报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已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月30日至8月8日,如今已过公示期限。近期,国家版权局将正式发布公告。这也意味着,网吧、长途车等将开始收取电影版权费。不过,令业界人士担心的是,电影版权费的全面收取不排除会转嫁到用户头上。
网吧长途车遭遇电影版权费 谁来买单?
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可以看到,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将向网吧、网络、视频点播、交通工具、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收取电影使用费。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透露,将首先拿网吧和长途汽车“开刀”。
据了解,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5万家,电影大多存储在网吧内的服务器上,而且大多没有购买版权。按照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一家网吧每天的使用费收取标准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简单计算,每台电脑每天2角,电脑数量为100台的一间网吧每年需缴纳数千元使用费,全国网吧业能收取10亿元。
而长途汽车方面,同样按照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计算,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500元。如果按我国大中型营运客车保有量约100万辆计算,如果该费用能全部收取上来,每年可收取30亿~50亿元。
影著协公示的使用费收取标准显示,除网吧、长途车外,影著协还将逐步推进网络、视频点播、飞机、火车、非盈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电影使用费的收取。
尽管国家版权局尚未正式公布收费标准,且《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公示期已经延长,但目前没有人提出实质性意见,因此,一旦国家版权局正式发布收费标准,影著协就可以据此开始向网吧及长途车等领域收取电影版权使用费。这无疑将是一笔庞大的收入。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网吧和长途车等领域的企业的这笔费用是否将分摊在消费者身上?
4年前音著协在全国开增的卡拉OK版权收费一事似乎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当时,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2006年第一号公告。在公告中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每天12元。随后,有些卡拉OK企业开始借机涨价。北京钱柜将中等包间的价格从原来每小时69元飙升到132元。深圳市罗湖区100多家卡拉OK企业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卡拉OK业主缴纳版权费,他们一定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是正常的判断。
不过,有网吧业主表示,影著协其实在推销正版电影平台,将提升网吧成本,恐难转移到用户头上。还有用户称,如果观看网吧电影致使上网费增多,将改用通过视频网站在线观看电影。
目前,许多网站在线观看和下载影片都是免费行为,目前还无法按公式计算出基准值。此外,有的影片出品方会将网络版权独家直接授权给某家网站,影著协难以出面收取。
附电影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
网络:距首映两年内的电影基本使用费下限为10万元/部年。
网吧: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视频点播:基本使用费为每次点击的单价×33.3%×终端用户数×10%。
飞机和火车:每年每部影片使用费为2500元~5万元。
轮船:每年每部影片使用费为800-11000元。
长途汽车: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500元。
非营利性局域网:每个计算单位(500户终端)每年每部影片的著作权使用费为100元。
音像制品出租:每年每个出租点统收电影作品出租权使用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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