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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VS360 裁判角色究竟由谁来担当?

    泡泡网资讯频道10月20日 腾讯与360围绕用户隐私展开的争端引爆软件业界。越来越多网民开始关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腾讯与360最终选择走向法律程序来“讨说法”,随即一个由问题出现了,有没有一个权威的观点来裁判这一场争斗,为广大网民的利益给个说法?

腾讯VS360 裁判角色究竟由谁来担当?

腾讯与360之战 谁应该充当裁判(图片来自互联网)

    矛盾激化 权威机构沉默以对

    对于越来越激化的隐私权纠纷,原本应该做出“指示”的工信部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却一直保持沉默。

    工信部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自2009年4月10日起开始施行,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或者“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的内容的”软件产品。

    而此次腾讯起诉360的名目是“360隐私保护器通过监测腾讯QQ聊天软件运行,虚假宣传,欺骗用户,诬蔑QQ软件‘窥视’用户隐私,损害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而360回击的论点是“腾讯发假新闻说360涉黄,并用技术手段全面封杀360隐私保护器的下载地址,阻止网民下载”。

    虽然《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并未明确指出侵犯用户隐私权的软件产品触犯规定,但隐私权保护作为国际国内都写入法律法规的条目,也基本符合《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的”这一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工信部选择沉默是在令人不解。

    两败俱伤 谁来充当裁判

    在这场硝烟不断的战争中,腾讯与360付出的代价也不可忽视。作为原本以服务用户为第一追求的两大客户端,这样费时费力的争论对自身的形象有害无益。艾瑞咨询总裁杨伟庆就指出,这种并非服务于用户的变化,如此折腾,一方面将影响用户的体验,另一方面也会对公司的专业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

    也有人认为,真正需要裁定的不是双方之间的恩怨,而是其中谁损害了用户的利益。盛邦(中国)首席顾问、著名律师于国富指出,“这件事并不涉及法律制度的缺位,因为如果说用户在事实上认定腾讯有侵犯隐私的做法,完全可以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起诉腾讯,而不是应该由360这种与腾讯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来做。”

    由此看来,腾讯与360的争端真正需要关注不是哪方能答应官司,到底谁“污蔑”了谁,真正需要关注的应该是谁真正侵犯了用户的利益,将用户的电脑变成获取利益的“试验田”。如果焦点出现偏差,最终得出的结论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任何“权威”的裁定都必须站在用户的角度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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