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旧手机电脑不申报 入关面临征税
泡泡网资讯频道11月2日 随着深圳各口岸加大对相关电子产品的检查力度,有市民发现,不仅化妆品、名牌包,甚至是自己携带的旧手机都有可能被征税。
据国内媒体报道,目前在深圳各口岸,不少自由行游客从香港入境时被要求检查,除了此前严查的最新最潮的电子产品外,一些随身携带的手机、名牌皮包都可能被征税。
自带旧手机电脑不申报 入关面临征税(图片来自互联网)
对于旧手机也被征税,目前仍没有好办法处理。一位罗湖海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目前的条件,自带物品的新旧与否无法衡量,是否属于旅客自己的也无法判断。
不过,海关人员建议,为了稳妥起见,旅客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出境的时候申报一下,这样,这些自带的物品在入关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免税了,否则有可能被征税,手机电脑之类的产品更是必然要被征税。
此前,由于苹果iPad走私严重,深圳罗湖口岸加强了对旅客的检查力度,不少自用iPad的过关人员也被征缴1000元的税金,才能通关。海关方面解释称,自用物品就可免税是一种误解。微型电脑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按照5000元标的征收20%的税,即1000元。据悉,海关总署8月1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微型计算机iPad被列为20种不能享受免税的产品。■
Tip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征税。对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其中高档手表的税率是30%,电脑、手机等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无论新旧、型号都有可能被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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