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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周鸿祎污蔑金山微点案做"伪证"

    泡泡网软件频道12月7日 12月6日,备受关注的国内微博讼诉第一案——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金山安全)起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侵害企业信誉案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首次开庭,庭审现场律师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并未当庭宣判。而360公司又故技重施,在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结论的情况下,炮制了一些断章取义的所谓“证据”,对金山公司进行再一次的污蔑和侵权。鉴于此,金山公司对外公开了“微点案刑事判决书”,有意思的是,这份判决书,恰恰是360提交给法庭的证据,而正是这份判决书,详细的记录了金山在微点案中的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于兵等人陷害的。金山声明如下:

    1、 金山公司是在对案件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专家论证会的。并且,最后的专家论证结论被于兵等人篡改,金山并没有进行所谓的提供不实材料。

    * 判决书摘录:判决书第11条:证人齐坤(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管理科科长)的证言证明:……于兵让他搞一个专家论证,但要求别找瑞星公司的人。他请了江民公司的严绍文、金山公司的李铁军,赛门铁克公司的程智力、启明星辰公司的蔡晶晶。于兵就专家需要论证的问题给其列出一个单子,一共有七个论证提纲,……;他请了一个速记公司来记录。论证时他介绍案情,没有把全部案情做介绍,没有提到东方微点公司和田亚葵。专家根据其介绍的情况发表意见,论证前和论证中没有给专家提供材料。论证后,速记公司把电子版拷贝给张智勇,他打印出两份由四位专家在最后一页签字,他把纪要拷贝到移动硬盘里。会后他把论证会纪要给于兵看,于兵说格式不对,而且要有一致性的专家意见,让他修改。他修改后形成一份新的论证纪要,于兵说不用找专家重新签字。他就做了一个伪造,把专家在打印记录签字一页附到他修改的纪要后面,并把专家意见“基本可以确定”修改为“可以确定”。

    * 判决书第27条,证人李铁军(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职员)的证言证明:他参加过三四次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叫得上名字的民警就是齐坤。2005年8月27日《计算机病毒专家论证会纪要》的到会专家签字“李铁军”是他签的。但在这次专家论证中,ADSL用户62116828是否会一定感染与其上网使用同一个公物理设备的其他15家ADSL用户的论证议题,他当时的意见是“有这种风险”或“可能”,肯定不是肯定性意见,不可能说“可以确定”。……

    2、 微点案早已全面告破,相关人员均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微点案中,相关牵连的公司都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微点案的告破已经证明了金山公司在微点案中是清白的。

    * 判决书的最后,指出:于兵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为徇私利,以追究东方微点公司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为目的,指使下属警官伪造证据,致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被刑事羁押11个月,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3、 360攻击金山是为了商业目的,降低金山商业美誉度,从而实现其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360多次因为商业利益攻击有竞争关系的公司,被360用相同手法侵害的公司有腾讯、百度、遨游、卡巴斯基、瑞星等。此前不久,360还主动撤销了在西城法院对金山公司的诉讼请求,在与腾讯公司的官司中因为证据不足要求延迟审判。360的这种行为正是利用诉讼流程时间长的特点,为自己打击竞争对手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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